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5日9:00—11:00,
地点: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A102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重新打印;
3.《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1份盖章后考生留存,参加面试时使用;1份我校留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在学证明;
5.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包括社保中心打印的无缴费证明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报名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足球专项证明、乒乓球专项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西医临床医师执业证书);
8.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需提供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除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外,审查后的材料原件由我单位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四)资格复审要求
1.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请于资格复审当日规定时间内准时报到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3.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注意事项
1.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测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不再公布。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2026年5月25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5日14:30—16:30,
地点:辽宁警察学院体育场。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测查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10米×4往返跑3个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男子组
|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女子组
|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测评次数:1000米/800米跑测评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2次;纵跳摸高测评3次。各项目一次达标即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体能测评为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411-86729511
附件:
1.辽宁警察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辽宁警察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路线引导图
辽宁警察学院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