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要求,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体检时间:2025年2月10日8:30—11:00。
2.体检地点:沈阳金秋医院。
3.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主要条件如下:
1.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安特警职位,不合格。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体检医院的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认真执行,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人员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应聘人员自行前往沈阳,2月10日8:00在金秋医院体检楼(3号楼)前集合报到。
3.应聘人员备好身份证、体检费用(体检费600元,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无接触支付)、小二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
4.应聘人员在体检前应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1.辽宁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须知
辽宁警察学院
2025年2月9日